正文 第十章 聚贼之地 (第2/2页)
对于吕先在贼巢中杀人,吕良和吴氏战战兢兢,生怕有人找上门来。
他们毕竟是古代本分人传统的思想,人命关天,杀了人,那是要分分钟偿命的,如此,容不得吕良和吴氏不甚为担忧。
然而,张康却是不着急:“幕楚,此事不必担心,临沃的县尹都逃了,那些灾民都是些没有籍贯的人,无论是饿死冻死,还是意外而死,都没有根底,根本就查不到,就算我们先儿杀了他们其中一人,也不用偿命。”
“逢了这个世道,汉灵帝一朝连旱灾这么大的事情都不管,这种小事,更不会有人来管。所以,你大可放心就是了!”
张康说的很有道理,但吕良心中却是有一个疙瘩,吕家世代都是本分的人,在九原县老老实实,安安宁宁,可从来没有干出过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。此次吕先杀人,却算得上大事一件,吕良心中总有古怪。
“我们的先儿是出息了!”吕良虽是比较厉害的造器师,但性格老师憨厚,相比之下,吴氏一个妇道人家,胆子比他还大不少。当日吴氏从贼巢中听到他们要攻打县城的消息,也是凭了一些胆量,不然,换做一般的妇道人家,早就吓得魂飞魄散,哪里还能听到些许消息。
吴氏心里美滋滋的,在她看来,吕先能从那贼巢中将金簪帮他拿回来,是一件了不得的事情,这样的事情,换做一草莽大汉,都未必能够办到,更何况是体格弱小,身上带病的吕先。
“我们先儿果真是有出息了!”吴氏手中抚摸着金簪,脸上带着欣喜的笑容,将那金簪抚摸了半晌,又突然情不自禁的叹了一口气,“唉,先儿身子骨孱弱,自己能活命就不错了,将这簪子拿回来,是怎么办到的!”
“这簪子是我儿用命换来的!虽是我祖传,也算是不详之物,回头我便将它当了,买几只肥鸡给先儿补补身子!”吴氏嘀咕着,吕先却是不知不觉间来到了她的身后。
“娘,既然这簪子是我用命换来的,又怎么能够轻易当掉。”吕先道,“娘,这簪子乃是金簪,价值不菲,随意当掉,却是不值,说不定日后却有用处,听我的,收好金簪,不要当!”
吴氏也是颇为不舍的瞅着金簪:“娘这不是为了给先儿补补身子吗?”
吕先一笑:“娘亲有心了,不过,先儿并无大碍。娘亲你就听我的吧,这金簪乃是祖传,才不会是不祥之物,娘一定收好!”
吴氏扭不过吕先,其实心中也对金簪不舍,于是答应下来。
整个早晨,吕良和吴氏都是在惶惶不安中度过,但看吕先一脸不在意,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的样子,他们心中多少有些安慰。
吕先偷偷服下贾奕给的那种奇臭无比的丹药,暗自吐出一团黑乎乎的污血,感觉身体通畅了不少,脸色也变得红润有光泽。正所谓人逢喜事精神爽,他不但帮助母亲找回了金簪,而且路遇贾奕,能救自己性命,想来也是天意。因此,吕先一整天都内心愉悦,竟是康健了不少。
接下来的几天,还向往常一样平静,除了来到九原县避灾的别县灾民逐渐增多,甚至有爆发的趋势之外,并没有特殊的事情发生。
说要攻打县衙的张二狗一伙贼兵也仿佛就此消失了一般,并没有动静。
事情正如张康所料,对于吕先贼洞中斩杀张涛的事情,根本没有人来追究。
眼看都好几天过去了,没有人来找麻烦,吕良和吴氏也渐渐放下心来。
一转眼又是好几天,吕先的身体一天比一天好,这些日子,他和张麟、林紫薰三人日日过家家,行些小孩子的玩意儿,看似天真烂漫。
然而,吕先表面没有什么反应,其实每天都在暗中打探灾民的事情,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,他都会背着父母以及张康、张麟偷偷的出城查探情况。在重生之前,收集情报,可是吕先的强项。
他总感觉,虽然现在日子还算平静,但要不了多久,九原一定会出事。
他之所以出城打探,一来是想知道张二狗那伙贼兵的情况,二来,是想了解灾民的情况,因为来自别县的灾民被钱牧据在城外,不让进入,这么多天过去,他们并没有离开,并且,好似并不愁吃穿的样子。
这一点,令吕先大为不解。
正所谓久灾必出贼,眼下所有的灾民不肯离开,而且似有营生之策,在吕先看来,这些灾民,很有可能已经变成了贼人。
也就是说,此时的九原县,已然成为聚贼之地。
只是,吕先尚不知道,这伙“贼人”究竟是怎么在城外生存下来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