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四章 伊从江上来 (第1/2页)
熊节坤是城东祥记首饰铺当家的,他的身材精瘦,两边脸颊颧骨凸起,而且衣服料子也是普通麻布,粗看的话一点儿也不像个商人——不过这话说出来就好像是对商人的最高赞誉了,就如同对一个上海人说你不像个上海人,呵呵。他的祥记首饰铺地处不上不下的荣丰坊,荣丰坊既不像望桂坊那样官宦之家集中,也不似富靖坊放眼都是穷人,所以,他的首饰铺生意一直不温不火。但是,当今天有个穿着皂衣的官差寻到他的首饰铺时,他的直觉告诉他祥记到了要翻身的时候了。他的直觉一向很准,当他还是祥记学徒的时候便直觉润州刺史安仁义的结局不会好,劝说老板将财帛细软藏好免得安仁义临近兵败大肆劫掠,结果真被他料中,于是老板欣慰之下将女儿嫁于他。老丈人一死,多年苦媳妇熬成婆,祥记也就换作他成了当家的。
和熊节坤站一块儿的还有一人,这人名叫金棣,金棣的身材也不胖,因为他只是官市里奎碧堂掌柜的,而不是真正的主家。他的眼光非常之刁,寻常首饰几乎入不了他的法眼,然而,当他见到纯如白璧亮如烂银的白铜之后,他几乎就要伸手抢夺。
两个人站一块儿都在暗自提防对方,由于有竞争对手在场,二人心里不免忐忑,好一会儿,二人眼前同时一亮,一位摸样俊得能让人倒抽凉气的小哥儿出来迎接他们。初时他们见出来的小哥儿一身白袍也就不以为意,只认为礼节性地寒暄一番即可,及至见到了小哥儿肩上用金线刺绣出来的一双飞鹰,顿时失色拜倒。
那小哥儿言语非常温和,神态也非常安详,浑不似其他肩上绣鹰的武夫那般骄横。熊节坤暗叹自个儿赶上了好时候,他是商人,又是赘婿,这两样搁在秦汉时期那都是要随时被拉去戍边的,现在可好,来到将军府邸还能有将军亲自出迎的荣幸,唉,祖上肯定是积了八辈子的德。
郑渊抱拳展臂,魅力尽现,把二人好一阵感动。邀请完二人进府,郑渊却发现大街上好一阵骚动,来来往往的人群步子加快了,没加快步子的干脆站到街边。郑渊顺着骚动来源处一看,好家伙,马仁裕一身亮盔银甲,腰佩金刀,骑着高头大马领着一大帮子人正过来呢。
一开始,他还以为马仁裕是来找他的,正准备过去迎接,再一瞧,上百人的队伍中间是一辆马车,拉车的足足有四匹骏马,马的个头均不下于马仁裕的那匹坐骑。这排场,一看就知道车内之人身份尚在马仁裕之上。但是,一行人的目的显然不是郑渊的府上,因为马仁裕眼睛直视前方,视线并没有落到这边。
这么大的排场,莫非是徐知诰亲临?郑渊思忖着,马仁裕虽说目的地不是郑渊的府上,但是自己既然瞧见了,不上去见过一番总是不好。打定主意,他让熊节坤和金棣稍候,自个儿则带着雷癸和秦润杨迎着浩荡的队伍而去。
马仁裕乍见郑渊还愣了一下,他倒忘了这边恰好是郑渊的宅邸,而且眼前之人不再穿了招牌的夹克牛仔,第一眼瞧过去还真认不出来。他抱拳颔首,语带歉意道:“啊,原来是郑将军,郑将军一向可好,马某甲胄在身不便见礼,还望郑将军海涵。”说完,羡慕地看了看郑渊一身新的袍服,特别是那一对金鹰,栩栩如生直欲展翅高飞,羡煞人也。唉,年轻就是好,这神采,啧啧,不像某,肚腩都出来了。
孰不知马仁裕在羡慕郑渊,郑渊反而在羡慕马仁裕,特别是那身盔甲和那坐骑,打定主意,有钱了也去配一套。他抱拳道:“马太尉可好……”马仁裕一惊,连忙阻止他再说下去,郑渊却不以为然道:“不愿做太尉的将军可不是称职的将军,马太尉一身戎装气宇轩昂,又岂知他日未能身居庙堂高处?”在之后的宋朝,只要是抗把枪的就是个太尉,其后又发展到拿本书的就是个为相公——相公在唐宋两朝都是对于宰相的称谓,太尉和相公称呼到普通人身上,两者都有寓意在内。郑渊随口将宋朝的这项光荣传统提前,另外又改编了一句拿破仑的名言,这一番双管齐下,把个马仁裕灌得头晕脚轻,直暗叹郑渊贼会做人。
(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