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7章 在人间(上) (第2/2页)
路灯昏暗,不觉夜幕降临。
两个难兄难弟,找个烧烤摊一屁股坐下来,边擦着脸上的汗边放下吉他。
“这也太苦逼了吧,一天没有半分钱进账!”王境一面点菜,一面吐槽。
陆均要了两个纸杯,倒满温开水,也跟着苦笑摇头。果然,梦想是丰满的,现实是肥胖的。
王境啪地一声,把菜单摔在桌子上,紧接着叫道:“老板,来一件啤酒!”
“好嘞!”
两个人一边闲聊,一边等待,独霸着整个烧烤摊。因为刚刚入夜,并没有多少人。
“你们俩,也是唱歌的?”老板烤着鸡翅,间隙与二人搭话,整个黑脸映着炭火发红。
显然,他听见谈话。
王境也不在意,拎着啤酒灌,和老板吧啦吧啦聊起来。陆均没有喝酒,剥着毛豆,饶有兴致的听着。
“诶,老板你也唱歌?”他眼睛一亮,忍不住发问。
“那可不,我那时候在燕京,自己作曲作词出唱片。我们那玩乐队,四处跑场子……”
“厉害了老哥,还出唱片!”王境对着老板,竖起自己的大拇指。
两个人继续聊。
陆均吃着毛豆张望,瞧见碟片,也跟着插嘴问道:“老哥,你喜欢谁的歌,现在还放碟片呐?”
“我不听别人,我不喜欢听别人的歌,我干活只唱自己的歌。”老板把烤好的鸡翅放进盘子,一直不说话的老板娘端了过来。
两个人不再说话,埋头狂吃狂啃,犹如山里拱食的野猪。
“老哥,咱俩给你来一首吧。”王境吃完,忍不住说道。
老板瞅着二人,道:“唱归唱,饭钱还得给。”
“……给给!”
“哈哈哈,老板你点歌吧。”王境拨着弦,颇有些得意,仿佛在说没有我不会唱的。
“那行,来一首大山。”
“蛤,那是谁的?”王境懵逼了。
“大山啊,我以前的歌。”
“……这个,我还是随便来一首吧。”
陆均不觉笑了,拨动吉他,已经开口唱起来。
“鸿雁天空上……”王境跟着拨弦,丝毫不乱,也跟着唱起《鸿雁》。
这首老歌,他们曾唱过。
心中是北方家乡,王境家在北方,老板也是如此。王境心里清楚,陆均因此才唱的。
“唱的不错,就比我差点。”老板叼上烟,停下手里的事。
“哈哈,那当然!”王境收起吉他,赞同了老板前半句。
陆均也收起来,接着拿出钱,道:“老哥,结账了。”
“喏,”老板接过钱,数出二十一块,把它递回陆均手里,“这是唱歌的钱,我们那讲究多少得给点。”
陆均与王境,对视一眼,这才接过那钱。
“那老板,我们走了。”
背后昏灯处,老板娘一边收拾桌子,一边数落自家男人。这一顿的赚头,也就二十来块,你还全都还给人家了。
老板没回一句,低着头烤串,不时拿起脖上的毛巾擦汗。
碟片里,传来歌声。
陆均与王境,离开小街之后,随便找个旅馆住下来。第二天半上午,他们悠悠起床,决定直接去下个城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