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八章 重逢 侦探忌讳 (第2/2页)
刚才,新官上任-兴奋劲儿犹存的“你要红”,说话就是偶犯了侦探业“大忌”:
他的本意是说“…杀一个‘老母鸡’!我不在,说不定杀了两个‘老母鸡’、三个‘老母鸡’?…”,但也可以“另解”成“…杀一个‘人’!我不在,说不定杀了两个‘人’、三个‘人’?…”。——正是“念案子”-招惹“无常鬼”的经典语录。
所谓“智者千虑,必有一失”!他的话,正好被反应奇快的张正义“偷梁换柱”,逮个正着!——挨了一顿“规矩铲”!
“也不一定哎?这一块的废井洞子好多,哪晓得是不是‘还甩的有人’?”一直在为“二师父”生闷气的朱恒年,说了一句大实话。
“‘二师兄’,你这话讲得-要人命蛮?‘甩一个’还不够啦!”张大一激动:又冒出“猪恨年”来。
“大队长,十多年前,你在箭山,就那么‘能破案’,现在官当大了,怕‘案子破不掉,乌纱帽不保’,是吧?”“年长”试探着来了一句。
“怪噻?老朱(猪),你现在也学‘坏’了蛮!是‘副大队长’,好不好?”张正义说着,就开始掏烟。
“年长—老实人说实话!李所要不是调到‘箭山’来,还能和你争‘大队长’位子,现在你是一枝独秀了!?”徐晋插了一杠子:心里酸酸的!
“徐晋说的对!张大队长-你烟瘾大,莫掏了,留着慢慢吃!我来发!”缓过神的李耀宏先给年长发了一根:我也不想到所里来……
“徐所,你跟着‘瞎起哄’!该晓得-当初你进警局,我‘不同意’的?!”张正义拿“当年在双林派出所当所长时,给徐晋‘政审’”的事,缓解一下局面:双拳难抵四手,自己一个人哪受得了“他们仨”?
李耀红、徐晋一听“张大又转移话题”,就此打住。
“啪”、“啪”、“啪”,车内迅速升起几股烟雾,李所绞下了副驾驶室的窗户。
这次,年长点上了:本来看着挡风玻璃外,阴阴的天气,四处都是旧井棚子—想到哪,说道哪——既不是存心替“笑面虎”解围,也不是要给“老弟”难堪?结果引出这么多“是非”来——读书人,真“复杂”……
——朱恒年多年在派出所上班,对侦探工作,也略知一二,但不知道—侦探们深层次的“忌讳”和警队的“痛处”,他自然“说多了”,又跟着“想偏了”。
大概抽两根烟的时间,过后,还是张大队挑起话头:
“现在想起来,前年那时候,张主任对警队的弟兄们真不错!”
“她就住在东沟村那棵大柳树下!要不,我们先去看看-她在不在家?”徐晋情况熟,接茬建议。
“我看行!张主任对‘李雪芬’比较熟,也可以请她帮忙-先认认?”李所扭头征询道。
“好!我也是这么想的!”张正义“吧”了一口,盯着缭绕的烟雾,陷入回忆……